本公司1999年12月17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青岛双星鞋业股份有限 公司吸收合并青岛华青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50号文批准。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青岛双星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青岛华青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 行23,325,000股普通股,按1:1的比例吸收合并华青股份23,325,000股股份。其中, 向法人股股东定向发行4,932,000股,向原在场外非经批准股票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 个人股股东定向发行18,393,000股。
    二、向法人股股东定向发行的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三、向场外非经批准股票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个人股东定向发行的股票, 在本 次发行完成满三年后上市流通。
    本公司《合并报告书》、定向发行股票及换股办法将在《证券时报》上刊登。
    
青岛双星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