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3年4月24日上午在北京公司五万吨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九名,实到七名,董事罗飞、张建军先生因出差特授权董事裴仲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