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1年11月25日在北京 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应到七人,实到五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公司与北京蓝星科创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北京蓝星精细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一事进行了审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新公司注册资本1500 万 元,其中:本公司以评估后的实物资产12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0%; 北京蓝 星科创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以现金3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
    此投资行为属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精细化工行业的进一步拓展,也是公司进入高 分子化工新材料领域重大举措,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操作。同时,在本次关联交易中,遵 循了“三公”原则,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