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 04年度 万元 金比例 总金额 供应原材料 东北制药集团 32068 32068 100% 30541 代垫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水电汽 同上 12792 12792 100% 12182 代垫 其他 待建在建工程 同上 2197 17739 100% 2091 分摊共同费用 7552 代扣财力费用 2745 代扣代缴税金 524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东北制药集团公司实施债转股设立,股权构成为: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44.56%;华融资产管理公司41.76%;信达资产管理公司11.52%;东方资产管理公司2.16%。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钢,工商注册日期为2003年3月28日,工商注册号为2101311100451(1-1),注册资本73,158.57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原料药、制剂;药用玻璃瓶、玻璃管、卫生材料、制药过程中联产的化工产品制造及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制剂产品、中成药饮片及保健品、医用设备及仪器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比例60.08%。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东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状况、财务能力和资信情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这些关联交易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政府定价的采取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根据市场价格定价,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
    1、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实现成本持续降低,保持公司日常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审议程序
    此项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钢、冯彦在本次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议案,此项议案尚须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陈钢、冯彦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和决策程序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于1997年同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上述协议已经199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上述已签署的协议明确规定了相关交易的标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等。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