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01年12月14日某报刊一篇分析性文章所提及的某些情况,特公告如下:
    1、维生素C系列系我公司控股股东东北制药集团直营产品。
    2、我公司控股股东东北制药集团公司在推进对外合资合作过程中,与香港华润 集团等国际知名公司有接触,其中与香港华润集团的合资在三月下旬形成意向,包括: 东药集团与华润集团整体合资,东药集团采用增资扩股方式实现合资,华润集团控有 合资公司51%股份,华润集团拟投资人民币15亿元。至十一月底,双方存在较多分歧 意见,以至洽谈了八个月后至今未对合资事宜达成一致。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