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2月14日实施,公司限售流通股份解除限售时间为2007年2月14日(有特殊承诺股份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等有关操作文件规定,解除限售股份应由相关股东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解除股份限售手续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申请办理,原则上每半年只能申请一次。
    目前,公司正在办理首批解除限售申请工作,请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的股东尽快与本公司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24-25806963
    传真:024-25806888
    联系人:吕林全
    特此通知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