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笔误,将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中提案表决比例误写。原为:“同意145,012,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47.73%”,实际应为“同意145,012,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特此更正并向投资者致歉。更正后的公告会尽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更新。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