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两位记者撰写的《方正“双城计”:坐拥西南合成 谋G东北药》一文,文章指出:10日G东北药董秘吕林全告诉记者,“控股股东确实在和北大方正洽谈收购事宜。”
    公司就此问题答复如下: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尽快推进战略重组,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先后和国内外多家医药企业和相关企业进行了洽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是其中之一。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多方的洽谈正在进行,处于沟通接触阶段,截止目前为止,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未与北大方正等单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意向性协议。
    关于董秘陈述控股股东与北大方正洽谈收购事宜,是在董秘接听记者电话中咨询有关问题时,由于疏忽在回答问题时提及了此事项。公司董秘已意识到此问题违反了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特向投资者致歉,并保证在今后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8月16日上午停牌一小时。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