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主承销的古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1800万股社会 公众股申购缴款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配售结果
    1、经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会事股字(96)424号验资报告验证, 并经安徽省公 证处公证,截止于1996年9月4日16:00时, 实际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申购帐户资金总额 为36159134145.99元,总申购股数为4203091300股。 鉴于本次申购过程中有违规现 象,经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领导小组决定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同意 , 本次发行的有效申购股款为 24296937580 元 , 有效申购总股数为 2825225300股;无效申购股款为11849647600元,无效申购总股数为1377866000股。
    2、配售比例=18000000÷有效申购总股数
    =18000000÷2825225300
    =0.00637
    每个帐户配售股数=配售比例×有效申购股数
    =0.00637×有效申购股数
    注:配售比例截尾保留小数点后5位小数;配售股数出现小数时,进行取整处理。
    二、退款办法
    根据《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公告》的要求,自1996年9月 9日起,按下列办法进行退款。退款金额=(申购股数-实际配售股数)×(8.48元/ 股+0.12元/股)。
    1、凡通过网点申购的申购者到原申购网点办理股票配售确认和退款手续,申购 者在办理退款手续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申购缴款收据、 深圳股东帐户卡(机构 申购者还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
    2、以现金、活期存折缴款方式申购的申购者,可以以现金或转存方式领取退款, 办理股金收据(代退款凭证)。
    3、以支票、汇票缴款方式申购的申购者,必须以支票、汇票退款方式办理退款, 且其退款单位必须与汇款单位相一致。如果要求退款单位与汇款单位不相一致, 汇 款单位必须出据汇款委托书(原件)。
    4、凡通过邮递申购的,主承销商从1996年9月9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 退款,汇费从退款中扣除。股金收据(代退款凭证)由主承销商以邮递方式寄回。
    5、凡在1996年9月9日三个工作日内未办理退款的申购者,原申购网点自1996年 9月12日将申购者的申购股款按照活期储蓄存款存入申购者资金帐户。
    注:申购股款锁定期间,不向申购者支付利息。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一九九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