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01年4月18日召开的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派息方案并同 意按照以下方案实施: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1年度派息方案为:社会公众股(下称A股)每10股派现金2.0元人民 币(机构股东不扣税;个人股东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现金1.6元人民币); 境内上 市外资股(下称B股)与国有股每10股派现金2.0元人民币。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A股股权登记日和B股最后交易日均为2001年5月27日,除息日为 2002 年5月28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古井贡A股、B股股东。
    四、派息方法
    1、A股股息于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国有股和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股息通过本公司直接派发;
    2、B股股息以港币支付,B股投资者可于2002年5月31日起到其托管券商或托管 银行处领取港币股息。根据有关规定,股息按股东大会之后第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人民币兑港元的中间价兑换派发(106.05:100.00)。
    3、若投资者在2001年5月30日办理了古井贡B股的转托管, 其股息仍在原托管 证券商处领取。
    4、本次除息期间古井贡A、B股不停牌。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