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亳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亳州市国资委”)通知,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井集团”)100%股权转让项目的招投标审核工作于2007年2月15日结束,本次招投标没有产生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亳州市国资委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3号令)、《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的规定确定新的挂牌价格并重新公告,于2007年2月17日启动第二轮招标工作。相关情况请参阅合肥产权交易中心2007年2月17日的转让公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古井集团股权转让具体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