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1997年5 月23日召开 的1996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并经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皖证管函字[1997]47号 文批准,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国有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下称B股)每 10 股派现金2.1元人民币;社会公众股(下称A股)每10股派现金0.928 元人民币(扣 税后)。共派现金47,006,00元人民币。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A股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6月12日,B股最后交易日亦 为 1997年6 月12日,除息日均为1997年6月13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1997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深 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古井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A股股息于1997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 帐户。国有 股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股息通过本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B股股息以港币支付,以股东大会决议日(即5月23日)后第一 个工作日( 即5月24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 为准(即1.070:1)。B 股投资者可于1997年6月18日起到其托管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港币股息。
    3、若投资者在1997年6月13日和16日办理了古井贡A股、B股转托管,其股息仍 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本次除息期间古井贡A、B股不停牌。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何飞 唐贻峰
    咨询电话:0558-5571057、5571149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