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5年10月22日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锋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55,009,5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65.96%。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
    3、外资股股东(境内上市)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境内上市)没有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通称"德勤")一直未就2005年续聘事宜给公司作明确答复,考虑到公司2005年度审计工作紧迫性,经过与会股东的表决,同意不再聘任德勤为公司审计机构,聘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和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如下:
    (一)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55,0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外资股股东(境内上市)的表决情况
    没有外资股股东参加会议。
    五、法律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计永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