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对本公司2004年度的会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针对审计意见指出的公司没有证据表明可以豁免2002年以前因合并纳税而少缴的税款、没有充分的审计证据评估公司的国债投资的回收问题以及对于公司在华安的股权投资也无法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减值情形等问题,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按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原则,一直采用与销售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方法,2005年3月份,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财政部专员办")对我公司2002至2004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这种纳税方法因没有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核批准,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当地税务机关也在近日下发了有关文件要求公司补缴2002、2003和2004年应缴的税款。考虑到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财政部专员办仅检查了2002至2004年三年的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此公司没有对之前的税款加以提取。
    二、由于恒信证券和闽发证券先后被行政接管,从接管单位和有关媒体获悉恒信证券和闽发证券资产状况恶化,相应的重组方案还没有出台,同时健桥证券一直未采取措施恢复公司对国债投资帐户的操作权限,而且目前健桥证券因其自身原因涉及多起诉讼。鉴于这种情况,董事会经过研究认为,随着时间推移公司回收剩余的国债投资资金的难度会在逐步加大,因此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04年12月31日帐面净值为9053万元的国债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三、华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是我公司的参股公司(参股比例为5.71%),经营比较正常,我们未得到华安证券的有关运作不良的资料,没有发现明显的计提减值的情形,所以我公司未就此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说明。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