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互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05年10月20日共同签订《互保协议》,建立互保信任单位。
    2、互保额度及期限:总额度为人民币11000万元的三年期互保。
    3、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互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2005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互保单位的基本情况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宁夏中卫市城区柔远镇,法定代表人刘崇喜,经营范围为各类高、中、低档机制纸、纸板、加工纸的销售,造纸机械制造,安装、商贸等。截至2005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8591万元,负债总额为171584万元,净资产为76179万元,2005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47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1000万元,互保期限为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考虑到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另外本次互保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满足公司对资金需求的保证,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025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3、本次互保协议及相关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