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3年1月2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九层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4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宋军主持。
    一、公司董事会2002年12月19日从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所提供的桐柏银洞坡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矿公司)资产评估材料中获悉:
    1、 公司拟收购的金矿公司采矿权仍在其股东(桐柏县银洞坡金矿,持4%股权)的名下,转给金矿公司的变更手续正在申请办理中;
    2、公司拟收购的金矿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仍在桐柏县银洞坡金矿名下,转给金矿公司的土地出让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12月19日后,有关董事继续核实相关情况,并督促资产出售方尽快办理上述法律手续。至12月31日止,这些法律手续都没有办理完毕。
    二、鉴于上述资产在本公司与金矿公司签署的《资产交易协议书》中所涉及资产中所占比重很大,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讨论并形成如下决议:
    1、责成公司资产收购工作小组督促资产出售方尽快完成金矿采矿权变更和土地出让等法律手续。
    2、待上述两项法律手续办理完毕,由评估公司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报告,再一并提交董事会讨论。
    上述决议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