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8月5日上午9点30分在内蒙古赤峰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66,563,457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5.3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高建华先生主持。参加大会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经过认真的讨论,对每一项议案以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66,563,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66,563,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366,563,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0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1,182,829.20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5,118,282.92元,提取5%的公益金2,559,141.4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74,268,677.21元,2001年下半年实施2000年度分配红股74,815,488.00元,2001年末合计未分配利润42,958,594.03元,具体预案为:2001年度利润不作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票366,563,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董事津贴每人每年36,000元(其中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60,000元),监事津贴每人每年36,000元。同意票366,563,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议案》。同意票366,563,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刘怀宽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故大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