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2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同意本公司监事会关于“将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议通过的《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由公司董事会审核后提交本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议。经审核,此临时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有关规定,决定予以提交本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决议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