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津宏峰
    股票代码:000594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199号金田大厦8楼
    联系电话:0755-2546822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7年1月25日
    特别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天津宏峰的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天津宏峰的股份。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恒”)将其持有的天津宏峰28,055,8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199号金田大厦8楼
    3、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4、注册号码:4403012123591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兴办实业、国内商业、资产经营、物资供销业。
    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变动后持股 占公司总股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深圳国恒实业发 126,318,229 22.51 98,262,421 17.51 展有限公司
    三、权益变动目的
    1、深圳国恒出售股份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深圳国恒目前没有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持天津宏峰股份。
    四、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2007年1月24日收盘,深圳国恒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挂牌出售天津宏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55,808股,占天津宏峰总股本561,116,160的5%。本次股权变动后,深圳国恒持有天津宏峰股份98,262,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1%。
    深圳国恒将持有天津宏峰股份出售的行为未引起天津宏峰控制权发生转移;其不存在未清偿的对天津宏峰的负债,未解除的天津宏峰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天津宏峰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深圳国恒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深圳国恒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晓明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六、天津宏峰表示:公司将积极关注公司股东权益变化情况,及时敦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天津宏峰实 上市公司所 天津市西青区沥青油 业股份有限 在地 库南100米 公司 股票简称 天津宏峰 股票代码 00059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深圳市国恒 信息披露义 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 实业发展有 务人注册地 1199号金田大厦8楼 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无√ 不变,但持股 动人 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 信息披露义 是□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是□否√回 信息披露义 是□否√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答“是”,请 务人是否拥 回答“是”,请注明公 股5%以上 注明公司家 有境内、外两 司家数 数 个以上上市 公司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126,318,229股 持股比例:22.51%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28,055,808股 变动比例:-5% 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 否√ 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 否√ 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否√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否√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否√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签署日期: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