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 年12 月26 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6 年1 月6 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 年1 月10 日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改革前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366,521,760 65.32% (一)发起人股 1、国家股 2,860,000 0.51% 2、国有法人股 3、境内法人股 4、外资法人股 5、自然人股 6、其他 (二)定向法人股 363,661,760 64.81%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3、境内法人股 363,661,760 64.81% 4、外资法人股 5、自然人股 6、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94,594,400 34.68%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9,495 0.01% 1、内部职工股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高管股份 69,495 0.01% 4、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94,524,905 34.67%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561,116,160 100%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08,233,783 54.93%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08,143,440 54.92%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2,404,469 0.43%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305,738,971 54.49% 3、境内自然人持股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5、其他 (二)内部职工股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四)高管股份 90,343 0.01% (五)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2,882,377 45.07% (一)人民币普通股 252,882,377 45.07%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561,116,160 100%
    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可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可上市流通时间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率(%) 1 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总公司 28,055,808 5 2007年1月10日 56,111,616 10 2008年1月10日 161,442,712 28.77 2009年1月10日 2 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8,055,808 5 2007年1月10日 56,111,616 10 2008年1月10日 126,318,229 22.51 2009年1月10日 3 赤峰市松山区华龙开发公司 17,978,030 3.20 2007年1月10日 4 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63,746 0.28 2007年1月10日 5 上海步欣工贸有限公司 840,723 0.15 2007年1月10日 合计 308,143,440 54.92
    注: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本公司高管股份由原来的69,495 股增加至90,343股,该部分股份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其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
    三、备查文件
    1、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1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