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86 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宏峰”或“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委托事宜。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 年12 月26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投票表决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意义:
    “内蒙宏峰”或“公司”,指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指内蒙宏峰董事会;
    “相关股东会议”,指公司拟于2005 年12 月26 日召开的公司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
    “征集投票权”,指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相关股东会议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由征集人在该次相关股东会议上代表作出委托的流通股股东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事宜进行投票表决。
    三、内蒙宏峰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NEIMENGGU HONGFENG INDUSTRY COMPANYLIMITED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建设街一号四层
    邮编:024000
    法定代表人:张亚光
    董事会秘书:路春祥
    证券事务代表: 王云发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内蒙宏峰
    股票代码:000594
    联系电话:0476-8751717
    传真:0476-8751518
    披露报纸:《证券时报》
    (二)征集事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05 年11 月21 日
    四、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2005 年12 月26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有效。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请详见刊登于2005 年11 月21 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05 年12 月15 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 年12 月16 日至12 月23 日的每日9:00 至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递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自然人股东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信函应注明“征集投票”,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报告书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064100
    收件人:路春祥
    电话:0476-8751717 传真:0476-8751518
    未在本报告书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票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并将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提交征集人,由征集人提交相关股东会议。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5 年12 月23 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5、其他
    (1)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报告书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的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和时间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5)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
    征集人认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投票权报告。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权之法律意见书;
    2、载有董事会成员亲笔签名的报告书正本。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报告书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或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报告书》(下称《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召开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受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或公司于2005 年月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上,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或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1、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