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4月13日收到本公司股东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总公司与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在2005年4月12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192,028,320股国家股中的58,862,482股股权,以每股2.274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33,853,284.70元。转让后国有股性质变为社会法人股。受让方式以人民币货币资金方式向转让方支付收购价款,在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并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由受让方支付0.9亿元预付款。
    二、上述转让协议还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三、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总公司还持有内蒙宏峰国有法人股133,165,8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73%,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8,862,4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49%,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四、此外,在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林西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宏峰集团持有的内蒙宏峰国家股权(详见2005年4月9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公司相关公告)及本次股份转让都完成后,深圳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股150,249,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赤峰松山区黄金工业总公司持股133,165,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五、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简介: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工资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3.15亿元,公司法人代表彭光映。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18号崂山区行政大楼六层。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59号青岛国际金融中心30层。营业执照编号:3702001808227;总资产3.04亿元,净资产3.04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经营资金信托;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它财产的信托;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等。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的信息。
    特此公告。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