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4月4日上午11 时在公司黄金大厦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监事有:王玉山、米广富、史秀娟。 会 议由监事长王玉山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报告、2000 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并形成如下决议:
    1、2000年公司在运作过程中能够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在会议召集、决议 的形成与执行、重大事件办理、资本运作、信息披露、股市投资等诸方面都能够按 有关法规要求运作,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都能认真贯彻执行。
    2、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00年度《审计报告》, 经审查, 监事会认为: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为1999年4月配股方案的实施缴款, 承诺投资项目为 收购白音诺尔铅锌矿资产及投资白矿二期扩建工程,经查,资产收购项目已实施完毕, 白矿二期扩建工程正在建设之中。
    4、公司将柴胡栏子金矿整体出售给宏峰集团,交易的价格是经过有证券业资格 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经国家规定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净资产额,不存在内 幕交易,也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无损害股东权益和上市公司利 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