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技术原因,本报3月13日第52版所刊“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有误,其中,决议第八条及第十一条应为:
    “八、审议通过了《关寸:成立四川宝光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部分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现金出资11,900万元,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华商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现金100万元)共同成立四川宝光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将在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披露相关对外投资公告。”
    “第十一条、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以上十—、十一项相关制度全文将披露在巨潮网站上)”
    另:宝光药业2004-003号(公告编号)公告的标题应为: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更正
    
200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