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公司拟于1997年度进行增资配股。现将1997年度增资配股 预案公告如下:
    一、配股比例及配售股份总额:以本公司1996年末总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股票,本次可配售的股份总额为2100万股, 社会法人 股股东所获本次配股额度未被原股东认购部分,有偿转让给公众股股东;社会公众 股股东可按10:5的比例受让本次转配股,转让费暂定为每股0.10元。转配股部分在 国家作出新的规定前暂不上市流通。
    二、配股价格为每股4.50元-7.50元。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主要是:开办连锁公司,从事连锁商业的经营和 管理;建立公司统一的商品配送系统和计算机管理系统;收购和兼并一至三家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联的国有商业企业。
    四、配股决议有效期为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该配股议案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成都市证管办出具意见, 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
    
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