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告;
    二、《关于调整零售商品计价政策的议案》(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本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第§3节中3.3项)。
    
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