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三方于2002年7月11日签订协议: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因业务结构调整,将其与本公司签订的相关承租协议,即整体承租本公司开发的位于成都市蜀都大道水碾河段与经华路交叉口西北侧商业用房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租赁协议的具体内容,本公司已在200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此次合同的变更仅是租赁主体的变更,合同中的其他约定条款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