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成 都市国资办将原成都市国资局持有的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 华联" )国家股股权划转予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37号文件批准,本公司接受划转原成都市国资局 持有的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14,778,988股国家股。受让后,股权性质仍为国 家股。
    二、本次股权划转后,本公司共持有成都华联股权17,013,668股,占总股本的 9.83%,成为成都华联第二大股东。
    三、本公司是于1992年4月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属成都市政府领导, 住所 为成都市东城根上街建设大厦17层;法人代表:马蓉生;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产权收益、投资经营等。经审计,2001年度本公司的总 资产为158,189万元、净资产114,873万元、实现利润2392万元。
    四、本公司及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及此前6 个月 内,均无持有和买卖成都华联流通股的行为。
    五、本公司没有委托他人行使此次受让股份权利,亦未接受他人委托管理成都 华联之股权。
    六、本公司与成都市国资办无产权关联关系。
    七、本公司目前正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理成都华联国家股股权划转有关手 续。
    八、本次转让的备查文件如下:
    1、财政部财企[2002]37号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