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评司评报字[2001]第121号
    重 要 提 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 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华联”)的委托,对为满足成都华联拟收购先进化工(天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事宜之目的而涉及的先进化工(天津)有限公司之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 对委估资产及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化要求,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及资产 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原则,强调评估程序的科学性,取价标准的公正性、 资产状态确认的现时性。公正、客观、科学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之公允市 价,维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主要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对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后 的先进化工(天津)有限公司截止2001年6月30 日资产负债表所列全部资产及负债 进行了详细的清查,对先进化工(天津)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律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 相关资料进行了验证审核,按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对先进化工(天津)有限公司提 交的资产清单进行了必要的产权验证及对资产的实地察看与核对,并取得了相关的 产权证明文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其他必要的资产评 估程序。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先进化工(天津)有限公司为满足此次 评估目的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在2001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反映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1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 帐面净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值 增减值
A B C D=C-B
流动资产 1 475.76 476.13 485.98 9.85
固定资产 2 68.14 67.77 96.08 28.31
其中:建筑物 3 31.12 29.02 29.02
设备 4 39.35 41.08 67.06 25.98
减: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 5 2.32 2.32
其它资产 6 10.82 10.82 10.82
资产总计 7 554.72 554.72 592.88 38.16
流动负债 8 181.38 181.38 181.38
负债总计 9 181.38 181.38 181.38
净资产 10 373.34 373.34 411.50 38.16
项目 增值率%
E=(C-B)/B×100%
流动资产 1 2.07%
固定资产 2 41.77%
其中:建筑物 3 0.00%
设备 4 63.25%
减: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 5
其它资产 6
资产总计 7 6.88%
流动负债 8
负债总计 9
净资产 10 10.22%
    
评估机构: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铁冰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刘 剑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 斌
    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