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6年1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上饶市博能管道煤气工程有限公司2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另外,该子公司于2005年9月14日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1000万元贷款,此笔贷款原由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原担保单位要求,此笔贷款担保责任于2005年12月转为本公司承担并签署了《保证合同》。
    上述保证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饶市博能管道煤气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份。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上饶市抗建中路12号,法定代表人为艾国,经营范围为煤气生产、安装、销售;城镇燃气生产、销售,管道安装、勘探、设计、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销售、五金交电销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105.07万元,负债总额4,037.05万元,净资产6,068.02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码为:JD20060123005】,为控股子公司上饶市博能管道煤气工程有限公司2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八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码为:JD2005912005】,为控股子公司上饶市博能管道煤气工程有限公司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八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为控股子公司上饶市博能管道煤气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额累计7500万元,合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7.16%。无其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