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9月29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董事汪俊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杨先本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傅代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3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占通、刘强、杨先本、龚德泉、郑蜀闽五人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名张合金、胡彦明、刘志远三人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提交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同意将原章程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两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或更换,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监事会主席为监事会召集人。"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或更换,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监事会主席为监事会召集人。",并提请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定于2005年10月31日在成都华联宾馆六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及情况简介
    董事候选人:
    李占通 男,41岁,博士在读,曾经从事天津大学教学和共青团的工作,1992年创办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市政协常委、天津市工商联副会长等职务。
    刘强 男,44岁,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大学计算机系团总支副书记、计算机系讲师。现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先本 男,53岁,大学本科,历任泸州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郎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成都华商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龚德泉 男,42岁,大学本科,历任四川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蜀闽 女,33岁, 硕士研究生,历任本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合金 男,50岁,博士,历任西南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彦明 男,50岁,大学本科,历任南开大学基建处党总支秘书、金融系办公室主任、金融系副主任、南开大学深圳金融工程学院副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南开大学深圳金融工程学院调研员。
    刘志远 男,42岁,经济学博士,历任南开大学会计系主任、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现就提名张合金、胡彦明、刘志远 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合金、胡彦明、刘志远 作为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合金、胡彦明、刘志远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