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宝光药业
    股票代码 :000593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川省佳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四川省泸州市滨江路佳乐广场佳乐大厦14楼
    通讯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滨江路佳乐广场佳乐大厦14楼
    邮政编码 :646000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05年9月19日
    特别提示
    一、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四川省佳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佳乐集团、指 四川省佳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出让方 受让方、大通投资 指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宝光药业 指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佳乐集团 指 四川省佳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 指 佳乐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宝光药业16,256,886 股法人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8.54%)协议 转让予大通投资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 股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四川省佳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 四川省泸州市滨江路佳乐广场佳乐大厦14楼 注册资本 : 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 企业法人证书号码 : 5105002700340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71180001-2 经济性质 : 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 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建筑安装,装饰装修、 工程设计、商贸经营、物业管理、文化传播、 旅游观光、教育科技、医疗保险、电信、文体 娱乐。 税务登记证号码 : 510500210034000 通讯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滨江路佳乐广场佳乐大厦14楼 邮政编码 : 646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由3名法人股东组成,其中泸州市佳乐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95.45%股份,泸州佳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4.10%的股份,泸州市龙马潭区佳乐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0.45%的股份。
    泸州市佳乐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熊国铭先生。该公司由6名股东发起成立,其中熊国铭持有96.82%的股份,泸州市龙马潭区佳乐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持有2.27%的股份,其余4位自然人股东黄开谟、陈思明、罗祖清、黄林辉分别持有0.23%的股份。
    熊国铭先生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最终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佳乐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简表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公司职务 熊国铭 中国 四川省泸州市 董事长 姜晓英 中国 四川省泸州市 副董事长 夏洪 中国 四川省泸州市 董事、总经理
    上述人员均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佳乐集团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人佳乐集团持有宝光药业法人股16,256,886股社会法人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8.54%)为宝光药业的第二大股东。二、本次持股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5年9月19日,佳乐集团与大通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佳乐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宝光药业16,256,886股社会法人股,占宝光药业总股本的8.54%,转让予大通集团。
    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为:
    (1)转让股份数量:16,256,886股
    (2)转让价款:每股人民币2.13元,总价款34,627,167.18元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现金方式,分三期支付。
    付款进度:
    该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10,000,000元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20,000,000元股权转让款;
    股权过户给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剩余之4,627,167.18元股权转让款;
    (4)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经佳乐集团与大通集团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上述股份性质不发生变化。上述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无补充协议。协议转让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三、本次持股变动出让人应披露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变动的出让人佳乐集团是宝光药业的第二大股东。
    2、本次股东变动后,佳乐集团不再持有宝光药业股份。
    3、佳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宝光药业未清偿的负债,不存在为宝光药业的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佳乐集团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宝光药业之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章其他重要事项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章备查文件
    1、佳乐集团的企业法人证书(副本)
    2、佳乐集团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佳乐集团的税务登记证
    4、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省佳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熊国铭
    签注日期:200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