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年会)于1998年4月22 日上午 在成都市建设路55号成都华联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38 人,代表股份57,838,957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6.86%,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合法有效,经大会审议并采用记名方式逐 项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57,838,9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57,838,9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57,838,9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7,819,620.24元 ,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6, 526 ,921.52元,1997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4,346,541.76元, 按当年剔除控股子公司 亏损后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和10%公益金,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784,199.38元, 为使公司保持持续健康地发展,确保完成公司1998年度经营目 标计划,199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784,199.38元,在1998 年度内不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52,427,9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64%。
    五、通过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成都市蜀都会 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审计验证机构。
    赞成:57,138,9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79%。
    
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