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05年3月21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4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常士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曹军先生、张合金先生、傅代国先生认为:本次董事会增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有利于加强对公司现有产业的管理,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份88.06%)向银行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截止目前,本公司为四川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提供了担保。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3000万元,占2003年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89%。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常士生先生简历
    常士生,男,汉族,39岁,经济学硕士。
    1989.7-1997.1任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金融管理干部学院讲师、处长助理;
    1997.2-1999.3任津联集团(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
    1999.5-2003.4任天津市信誉杯家具装饰商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3.5-2005.3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