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四川省佳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本公司16,256,886股国家股已于200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四川省佳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非国有股16,256,88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8.54%,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