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2年5月27日召开2002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02年6月28日 上午9:30在福州市华林路312号公司本部七层会议室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4、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 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说明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说明
    7、 关于独立董事任免的议案
    其中1-6项议案见2002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第5项议案 补充条款、第7项议案见本日公司相关公告。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02年6月21日交易结束后, 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可以不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代理人凭委托 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 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及方式: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在2002年6 月 24 日至 2002年6月27日8:30——17:30之间,到公司六层总裁办公室登记报名,异地股东 可以以传真方式报名。
    五、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312号公司六层总裁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13
    电话:0591—7571285、7571281
    传真:0591—7582088
    联系人:邹薇 鲁飞
    六、 备查文件
    1、 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4、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 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说明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说明
    7、 关于独立董事任免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7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 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恭健先生为 福建省中福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福建省中福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 月27日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可夫先生为 福建省中福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福建省中福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 月27日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刘可夫,作为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 声明本人与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可夫    2002年5 月27日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陈恭健,作为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 声明本人与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恭健    200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