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2年5月27日在福州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02年第四次董事会, 应到 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魏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由董事长甘晓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 会董事认真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1、鉴于魏杰先生已在至少五家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职务,经其本人要求, 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会议同意魏杰先生辞去我司独立董事职务;推举陈恭健先生、 刘可夫先生任我司独立董事职务(简历附后);
    2、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时,因无粮油、副食品、 其它食品的销售许可证以 及室外装饰许可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应删去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的“ 粮油、副食品、其它食品的销售;室外装饰”项目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 内容;
    3、修改公司章程
    在公司2002年第二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02年 3月30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基础上,补充修改章程如下:
    原“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经营范围 是:工程总承包(壹级);二级房地产经营;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五金、 交电、化工,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工艺 美术品,粮油,副食品,食品的销售;室内外装饰;综合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 程咨询等。”
    修改为“工程总承包(壹级);二级房地产经营;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 料,五金、交电、化工,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百货,针、纺 织品,工艺美术品;室内装饰;综合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咨询等。
    原“第五章董事会第二节董事会第九十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 长一人,并根据董事会的决议设副董事长一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并根据董事会的决议设副董 事长一人。”
    4、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说明见通知。以上1-3 议项需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7日
     独立董事简历:
    陈恭健,男,1965年7月20日生,副教授,律师, 现为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 院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青年教师导师, 中国法学会会员,福建省法学会会员,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福建省电信 网间互联争议专家论证会专家成员,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刘可夫,男,1953年8月15日生,博士,律师,曾任法国巴黎P.F. 公司业务经 理,中国五矿总公司总裁办副主任、法律顾问,现为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兼任中国国际经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中关村 留学生创业园吉马飞医疗设备公司董事、加拿大枫桥投资贸易咨询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