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07年4月30日公布《2006年年度报告》,并于2007年5月1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07年5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受理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