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获悉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07年3月26日举行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被公开拍卖会结果作出民事裁定:
    一、撤消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神龙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6万法人股的本次拍卖。
    二、竞买人盈超有限公司对撤消本次拍卖承担法律后果。
    三、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神龙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6万法人股股票重新拍卖。
    目前,重新拍卖定于2007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3时在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15号综合七楼举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