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现将我司股东股权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我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神龙集团”)与交通银行福州分行(“交行福州分行”)签订借款质押合同,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0%股份共计5889万股质押给交行福州分行,目前质押期限已经到期。经双方协商,神龙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5889万股份继续质押给交行福州分行。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我司第二大股东福州中威实业有限公司(“中威实业”)与交行福州分行签订借款质押合同,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1.57%股份共计3406万股质押给交行福州分行,目前质押期限已经到期。经双方协商,中威实业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406万股份继续质押给交行福州分行。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