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二OO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24日上午9: 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 716577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廖志扬先生主 持。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审议了公司2001年公募增发A股的有效期延长一年, 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募增发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票71657753 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100%。
    公司董事会聘请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王川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