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2年9月26日在成都与中国光大银行成都支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的4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至此,公司已累计为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宜经公司于2002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被担保人为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乡五福村,法定代表人雷励,经营范围是批发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保健品、健身器材销售,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店堂广告、户外广告业务(气球广告除外)。
    该公司的母公司为成都联合药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95%的股份,本公司持有成都联合药业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份。根据公司2002年9月26日董事会公告,成都联合药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成都联合药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承担一切债权债务。目前,该两公司合并事宜正在办理当中。截止2002年9月30日,以上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显示,资产总额为22,386.58万元,负债总额为20,196.75万元,(其中长期贷款总额为3,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196.75万元)净资产为2,189.79万元,净利润为96.9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愿为中国光大银行成都支行与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26日签定的编号为成光银授01(02)030《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权提供保证。本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综合授信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即银行承兑汇票4000万元。
    受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受信人依《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每一具体业务合同之约定,偿还债务或支付款项。其具体业务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含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或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即为受信人应偿还债务之日。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位于中国西部最大的物流集散地——成都火车北站五块石地区黄金口岸,是国家经贸委批准的全国11家国家级医药物流中心。该公司配备有国际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经营品种上万个,供应国内外上千家工厂的药品、保健食品、中药饮片及医疗器械,配送5000家下游医院、诊所及药房。该公司于2001年11月试营业,目前每日最高销售额已达400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资质优良,经营前景乐观,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是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规模扩张的基础和利润增长的主要来源。为该公司提供授信保证,风险不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成都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原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原件。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