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了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73254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廖志扬先生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将公司部分资产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部分公司股权置换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赞成票167242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太极集团及所属控股企业之间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赞成票167242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
    3、《关于公司申报西部医药物流体系项目申请国家国债贴息的议案》。
    赞成票7325480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韩颖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