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3月29日,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为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还款日期为2005年3月29日借款年利率为6.372%,利息按季支付。
    2004年3月16日至3月23日,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市城南支行签订四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合计为人民币2235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还款日期分别为2005年3月5日、2005年3月17日、2005年3月7日和2005年2月24日,借款月利率为5.7525‰,利息按月支付。
    以上借款均为续借,且均由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