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市城南支行签订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 一年,自2002年4月24日起至2003年4月15日止,借款月利率为4.425‰,按月计息, 利息按月支付。
    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市城南支行签订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 一年,自2002年4月25日起至2003年4月18日止,借款月利率为4.8675‰,按月计息, 利息按月支付。
    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市城南支行签订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 借款期限为 一年,自2002年4月26日起至2003年4月19日止,借款月利率为4.8675‰,按月计息, 利息按月支付。
    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 同(短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一 年,自2002年4月26日起至2003年4月25日止,借款月利率为4.425‰, 按月计息, 利息按季度支付。
    以上借款合同均为续借合同。
    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市城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向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市城南支行提供保证担保,确保2002年4月20日至2005年4月20 日期间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人民币1 亿元最高贷款余额内与中国 工商银行衡阳市城南支行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