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上市部函[2004]026号《关于同意豁免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要约收“黔轮胎”股票义务的函》,该函对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因行政划转取得本公司国家股129706825股的行为无异议,同意豁免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要约收购本公司股票的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