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1996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9时至12时在金 曼大酒店九楼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董事会1995年度工作报告及公司新股发行结果和验资报告;
    2.审议通过监事会1995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199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批准新的公司章程;
    6.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
    二、出席对象
    1.截至1996年4月30日,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之股东和 包括国有股、法人股持有者、因未流通的内部职工股持有者。因故未能出席的,该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外地股东可采用通讯预约方式进行登记(将回执填好寄好)。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内部职工股、法人 股还须持有内部股份存折),受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后)、委托人 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潮州潮枫路金曼大酒店二楼
    3.登记时间:1996年5月5日-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枫路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8)2268898-1278
    邮编:521000
    传真:(0768)2263934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