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996年2月17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本公司1995年度的财务决算, 讨论通过了关于199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现公告如下:
    截止1995年12月31日会计年度,经广州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议师审核,公司 全年实现利润5750.14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575.01万元,提取法定公益5%计 287.51万元,加上1994的留存未分配利润1229.14万元,1995年未分配利润6116.76万 元。
    董事会提出1995年度分配预案为:
    1995年12月27日新发行的2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同老股东同时享有1995年 度利润分配权,向新老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并派2元现金(含税)。
    本决议待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部门审查后实施。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