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4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延长暂停交易期限 的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本公司6月1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致我公司的《关于不给予广东金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宽限期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我公司未获得宽限期。
    特此公告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