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共8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一致同意选举林益权、黄奕鹏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同意张石华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任黄奕鹏为公司财务总 监。
    三、同意将公司在顺德金曼鳗业有限公司拥有之49%股权中之44%转让给香港 潮州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40万元,转让后本公司拥有顺德金曼鳗业 有限公司5%股权。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林益权、黄奕鹏简历
    林益权,男,41岁,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潮州市团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黄奕鹏,男,36岁,大专文化,高级审计师。曾作潮安县审计局局长。现任本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